5月10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某某诉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第三人郑某某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一案。武陵区副区长徐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全市150余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规范流畅,法庭秩序井然。合议庭评议后认为,因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观摩此次庭审受益匪浅,今后将不断增强程序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鼎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继春指出,长期以来,鼎城法院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力争做到“告官见官,出庭出声”。
下一步,在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地的同时,鼎城法院将继续采取多种途径、方式,不断增强府院联动,持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助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