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鼎城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承办法官 |
(2023)湘0703执恢99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 湖南加鑫金属压延科技有限公司、章建华、郑璐璐、郑邦满、张峰 | 吴党参 | 52045元 | 熊诚 |
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
鼎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