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牛鼻滩镇人民政府和鼎城区国资经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将一面印有“以法铸盾强保障 护航国资不流失服务”的锦旗送到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原告牛鼻滩镇人民政府诉雷某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雷某向牛鼻滩镇人民政府租赁水面进行渔业生产经营,渔业承包合同到期后,雷某并未续租也没有搬离,后政府对雷某所承包水面进行招标,雷某也未参与竞标。在他人中标后,雷某拒不交付水面,政府遂起诉至鼎城法院。鼎城法院石公桥法庭与区国资中心协力处理此案,多次与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石公桥法庭持续到现场跟进,最终顺利完成执行交付,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在鼎城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勇向负责人们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功能,详细了解并解答当前乡镇行政机关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分管石公桥法庭的副院长彭友、石公桥法庭庭长王稳石与负责人们就法院如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座谈。
下一步,鼎城法院将继续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司法审判同辖区内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断延伸司法关怀,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能动性,推动鼎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