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鼎城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承办法官 |
(2023)湘0703执恢203号 | 杨丽冰 | 刘发辉 | 应炜 | 280000元 | 李昌 |
(2023)湘0703执恢203号 | 杨丽冰 | 刘发辉 | 贺青风 | 16800元 | 李昌 |
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
鼎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2日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鼎城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承办法官 |
(2023)湘0703执恢203号 | 杨丽冰 | 刘发辉 | 应炜 | 280000元 | 李昌 |
(2023)湘0703执恢203号 | 杨丽冰 | 刘发辉 | 贺青风 | 16800元 | 李昌 |
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
鼎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