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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调研鼎城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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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晨 李耕夫  发布时间:2024-05-15 15:03:45 打印 字号: | |

5月11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迎春一行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鼎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勇及相关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谢迎春一行先后实地参观鼎城法院西洞庭法庭、石公桥法庭、黄土店法庭、灌溪法庭等场所,深入了解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人员配置、司法绩效、品牌亮点等各方面工作情况,现场查看了各人民法庭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档案。在随后开展的调研座谈会上,谢迎春听取了鼎城法院及各人民法庭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特色亮点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谢迎春对鼎城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所作的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是要做到三个“有”。创建法庭要有基本条件、有优良绩效、有特色亮点。二是要做到三个“无”。创建法庭要无错案追究、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三是要掌握创建方法。创建法庭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抓好主责主业、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打造具有特色和亮点的工作品牌,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取得实效

胡志勇表示,鼎城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创建标准,精准把握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抓好主责主业与创建工作的融合互促,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深做实,不断提升鼎城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刘士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