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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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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20 17:19: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鼎城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承办法官

2024)湘0703执1320号


杨孟莲、雷桂英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国库股)

162050元

李泽佳

 

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