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先予执行保民生 助力农民工安“薪”过大年

分享到:
作者:曹灿  发布时间:2025-01-24 08:36:29 打印 字号: | |

“我太开心了,可以过个安心年了,感谢法院让我们能够在年前拿到劳务报酬”。1月23日,农历南方小年的这一天,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采取先予执行措施,联合执行局在春节前高效化解了6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集中兑付115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刘某某诉福建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方对工程价款和质量提出鉴定,案件审理暂停。与此同时,6名农民工诉刘某某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经生效,刘某某急需资金支付报酬。
    由于刘某某诉福建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保全公司部分财产,民一庭承办法官在综合原、被告证据材料、双方诉辩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要求福建某建设公司向刘某某先行支付工程款。

    考虑到临近年关,农民工急需工资回家过年,执行局承办法官在征询刘某某的分发建议后,启用快速执行通道,在农历南方小年这一天将执行款发放到位。

法官有温情,司法有温度。鼎城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每一件个案办理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彰显司法担当,传递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张晨